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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3年度的通知,2020年编制

导读:

浉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 采购预算编制和 采购指标操作指引的通知

各采购单位:

关于编制2023年度的通知,2020年编制

按照《 采购法》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 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 门汇总, 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为指导各单位规范编制2023年 采购预算,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现拟定了2023年 采购预算编制和 采购指标操作指引,各采购单位可参考执行。

采购单位报计划之前,需使用 登录浉河区 采购系统并在“采购人管理—信息维护”菜单里维护自己的预算代码,确保 采购系统中单位的预算代码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一致(不一致会影响采购计划和项目资金无法挂接)。医院和国有企业等不通过财政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支付、采购计划中项目资金选择“自行支付”的单位不需要进行下列操作。

一、 采购预算编制说明

1、2023年,采购金额在30万以上(采购限额)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金额在6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凡是要通过电子化 采购系统备案采购的,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编制2023年 采购预算,编制时要将项目预算做“ 采购”标识。

2、由招标办 的工程项目,由于其不通过电子化 采购系统进行计划备案和支付,因此,该类工程项目,不需要标识“ 采购”。

3、货物和服务采购未达到30万采购限额,工程项目未达到60万采购限额的,对应资金不需标识“ 采购”。

4、不明确是否需要通过 采购和 采购金额不确定的项目,对应资金可以先不标识“ 采购”,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后期自行调剂。

二、 采购指标操作指引

采购单位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支付的30万以上货物和服务项目,60万以上工程项目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计划备案-指标挂接标准流程

1、采购单位应确保采购预算资金落实。 采购项目资金应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编制 采购预算时,对该资金进行“ 采购”标识(应由各采购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如提前没有做标识的,可由采购单位自己标识,如还无法标识的可向财政局对应的部门预算科室进行“政采指标调剂”)。

2、采购资金标识为“ 采购”后,才能通过 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计划备案”,资金来源应填写“国库集中支付”,计划备案后,该采购计划的状态显示“等待指标挂接”。

3、“等待指标挂接”状态的采购计划由 采购系统自动推送至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4、采购单位财务人员登录本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点击“采购计划关联指标”菜单,选择“待确认”选项卡,在需要挂接指标的 采购计划的右侧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指标挂接。点击“确认”按钮之后会自动跳转至指标挂接的详细界面,在此界面选择可用指标挂接该 采购计划并填写占用指标的金额(该金额应小于等于指标原始金额与已占用金额的差值),一个采购计划可以选择多个指标,该采购计划对应所有指标的占用金额合计应该等于采购计划的采购预算金额。点击“确认”按钮将采购计划保存至“待送审”选项卡,选择“待送审”选项卡选中需要送审的采购计划右侧点击“送审”按钮将该采购计划进行送审。

5、采购计划和资金指标挂接成功后 采购系统的采购计划备案才能生成采购编号(采购编号的生成是 采购项目进入信阳市公共 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活动、在 采购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和货款支付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计划备案流程

1、确需紧急采购的项目、无采购预算项目和标的是费率的招标项目,采购单位可直接通过 采购系统的“特殊计划备案”菜单进行计划备案,区财政局 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生成采购编号直接进入招标流程(特殊计划备案审核完成并生成采购计划编号后,采购计划被推送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再需要挂接指标,支付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挂接指标进行支付即可)。

2、“特殊计划备案”项目招标流程结束后应及时签订合同,在 采购系统进行合同备案,并发起支付申请,“特殊计划备案”项目也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指标挂接后才能支付(指标挂接时采购单位首先在 采购系统发起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发起后登录“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该支付申请同“ 采购”标识的资金指标进行挂接,挂接后支付)。

(三)异常信息业务流程

1、已经按标准流程进行计划备案但资金来源选“自行支付”的 采购项目在货款支付前需通过 采购系统的“异常信息业务流程”将原采购计划备案的资金来源变更为“国库集中支付”,并提交审核。

2、采购单位财务人员按前述“计划备案-指标挂接标准流程”第1条操作指引挂接支付所需指标后才可以支付货款。

三、特别提醒

1、各采购单位新增计划备案均应按标准流程进行,确实紧急的采购项目可按特殊计划备案进行操作。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支付货款且2023年1月1日起在 采购系统进行计划备案的 项目在进行“采购计划备案”时,资金来源必须填写“国库集中支付”。

2、涉及“是否 采购资金”、“部门经济分类”和“ 经济分类”同类科目下不同款级、项级科目要素的调剂,采购单位可在预算限额以内自行调剂。

附件1:政采指标调剂申请(参考格式)

浉河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政采指标调剂申请(参考格式)

***科:

我单位2022年计划采购项目:1)***项目,金额***;2)***项目,金额***;3)**项目,金额***;未进行政采指标标识,现需进行政采指标调剂,特此申请!

****单位(盖章)

2022年**月**日

浉财购(2022)19号——浉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 采购预算编制和 采购指标操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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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教师编制考试时间

2023上半年教师编制考试时间为3月6日至11日。

近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6日,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11日。

《通知》中称,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6日17时,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7日17时,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8日24时,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11日,考试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

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进行幼儿园、小学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课的综合素质考试。下午13时至15时进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课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下午16时至18时,进行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苏财购〔2022〕65号)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 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规范集中采购范围,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 采购效率,现将《江苏省2023年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本目录及标准,规范编制和执行2023年 采购预算。

江苏省财政厅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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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

山西省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

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 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 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4:00至1月1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资格 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4:00至1月16日18:00。资格 结果可于2023年1月17日12:00前查询。

笔试时间和地点:

1、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2、2月26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为方便考生参考,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由考生就近自主选择。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 以及笔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缺少 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山西省 —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 公告